《开展编制省级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制定机关:
国家海洋局
实施时间:
2017.12.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位阶:
中央法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根据国家生态安全政策的部署和要求,统筹协调海岸带空间布局,构建陆海统筹的生态安全格局,拟开展《省级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的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深入实施国家战略部署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各项重大改革事项,遵循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主动适应并引领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新常态,重视以海定陆,探索建立陆海统筹的海岸带地区协调发展新模式和综合管理新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时代海岸带治理格局,为编制和实施全国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积累经验。    

(二)基本原则    ——顶层设计、优化空间格局。针对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面临的主要问题,加强顶层设计,统一资源配置,科学构建海岸带空间治理格局,提出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新思路新机制新模式。    ——陆海统筹、重视以海定陆。综合考虑海岸带宏观治理和微观管控的需求,统筹陆海经济社会发展,重视以海定陆,协调匹配陆海主体功能定位、开发强度、发展方向等,推进部门、行业、区域间协同发展。    ——保护优先、推动绿色发展。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发针,以海岸带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坚持生态用海管海,加强海岸带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打造“绿水青山、碧海蓝天”,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改革创新、强化提质增效。全面深化改革,以构建海岸带空间管控制度体系为突破口,推动海岸带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创新活力,突出地方特色,提升海岸带地区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三)规划定位    《规划》是以陆海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与其它相关规划融合和衔接,对海岸带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生态保护、资源利用和灾害防治等作出的统筹综合安排,是海岸带地区的总体性、基础性和综合性空间类规划。对海岸带地区生态保护和综合整治、岸线开发保护、海域使用等具有约束作用,对其他相关规划具有指导和协调作用。    

(四)规划范围    《规划》空间范围原则上涵盖沿海县级行政区的陆域行政管辖范围及领海外部界限以内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海域范围,同时要综合考虑邻接生态系统整体性和完整性以及陆域经济对海洋的依赖程度。《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规划期限设定为2035年,2020年为近期目标年。       

(五)规划指标    《规划》主要指标要包括重点开发区域比例、以县级行政区为管控单元的生态保护红线区比例、自然岸线保有率、围填海总量控制数、陆源污染物入海总量控制数、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海水水质面积占比以及整治修复与保护、海岛保护、防灾减灾等陆海统筹的共性指标。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设置相关指标。   

 二、优化海岸带空间治理格局    

(六)构建海岸带基础空间格局    以陆海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按照不同主体功能,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以县域为单元,在陆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永久基本农田和农业空间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和城镇空间;在海域划定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线和生物资源利用空间以及围填海控制线和建设用海空间。以海岸线功能为导向,以海岸带生态系统为基础,重视以海定陆,统筹协调陆域与海域功能对接,促进陆域和海域各类空间要素有机衔接,整合形成陆海协调一致、功能清晰的空间管控分区,构建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基础空间“棋盘”。    

(七)构建海岸带生态安全格局    以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质量与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为核心,统筹考虑防护林、自然岸线、湿地、河口、海湾以及海岸带鸟类迁徙、鱼类洄游繁殖等的重要生态廊道建设,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研究实施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岸线保有率,严格控制建设空间对生态空间的挤占,拓展公众亲海空间。逐步减少陆源污染排放,强化海洋生态保护,防范近岸海域环境风险。构建以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空间)为基础,以海岸线为轴,以生态保护红线、海岛(链)等为支撑骨架的海岸带生态安全格局。    

(八)构建海岸带科学利用格局    坚持陆域开发和海域利用相统筹、点上开发和面上保护相结合,将海洋资源优势与沿海产业转型升级和开放型经济结合起来,形成海陆产业相互支持、良性互动格局。以重点开发区域和优化开发区域内的建设空间为重点,统筹优化陆海基础设施建设布局,促进生产要素的有序流动和高效集聚,推进海岸带主体功能区布局形成。突出海峡、海湾、海岛、海岸的区域特色,打造沿海蓝色产业经济带。构建资源配置集约高效、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创新引领集聚发展的海岸带开发利用格局。    

三、保障海岸带生态安全    

(九)陆海联动防治海洋污染    坚持陆海统筹,更加重视以海定陆。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建立健全近岸海域水质目标考核制度和重点海域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实施“湾长制”,并与“河长制”统筹衔接,建立“流域-河口-海湾”污染防治的联动机制,在坚守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的环境质量底线的基础上,努力提升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实施环境准入制度,入海污染物要优先采用集中排海和生态排海方式,鼓励有条件的沿海地方率先开展塑料污染减量入海排放和海洋微塑料监测、评估与防治技术研究与示范。    

(十)陆海协同推进生态保护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坚守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占管理海域面积比例的生态功能保障基线,加强海岸带地区生物多样性监测和保护,探索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海岸带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一批海洋保护区,重点保护珊瑚礁、红树林、海草床、海藻场、滨海湿地等典型生态系统。编制实施海岸带生态修复规划,落实“蓝色海湾”、“南红北柳”、“生态岛礁”和生态安全屏障植被修复等重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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