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餐饮服务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成市监办〔2021〕452号
公布时间:
2021.12.23
实施时间:
2022.01.04
时效性:
已废止
效力位阶:
地方法规

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城市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垃圾源头减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依据《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商务局制定了《成都市餐饮服务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目录》(见附件)。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限制和减少餐饮服务行业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是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促进形成绿色消费新风尚的重要举措,也是《条例》规定餐饮服务从业者应当履行的义务。各有关单位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把推动餐饮服务行业限制和减少一次性用品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好抓实,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落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

本市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单位,是限制和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餐饮服务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要增强环保、守法意识,严格遵守《条例》相关规定,原则上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目录中所列一次性餐具。外卖服务等确需提供一次性餐具的,提倡使用可降解产品。

三、抓好宣传引导

各相关部门、餐饮服务单位、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广大餐饮服务从业者的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对《条例》和目录的知晓率。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在单位公共场所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设置提示标识,引导消费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实施“光盘行动”,倡导厉行节约、健康环保、绿色低碳的文明生活方式。

四、强化部门协同

本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商务部门引导在餐饮行业落实《成都市餐饮服务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目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相关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作用,开展行业培训,强化行业自律,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取得成效。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餐饮服务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目录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


成都市餐饮服务

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目录

(2021版)


序号

名称

1

筷子

2

勺子

3

刀(刀具)

4

叉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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